职权编码 | 19SWSJKWQT-11 | 其他类 | |
职权类型 | □备案 □认定 □考核 □评定 □资质核验 □组织评审 □验收 □行政服务 ■其他 | ||
职权名称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
子项名称 | 无 | ||
行使主体 | 日喀则市卫健委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医政科,市便民服务局 | 0892-8836261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
受理范围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 ||
受理条件 | 1.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2.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3.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 ||
提交材料 |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基本流程 | 日常监管→受理→调查取证→审核、申辩听证、复核→存档办结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00 日喀则市科技路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日喀则市卫健委医政科 0892-8836261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