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 19SWSJKWQT-8 | 其他类 | |
职权类型 | □备案 □认定 □考核 □评定 □资质核验 □组织评审 □验收 □行政服务 ■其他 | ||
职权名称 | 对申报存在职业中毒危害项目的审核和变更备案 | ||
子项名称 | 无 | ||
行使主体 | 日喀则市卫健委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监督科,市监评中心,市便民服务局 | 0892-8833193 0892-8833138 | |
设定依据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四、十五条 | ||
受理范围 | 申报存在职业中毒危害项目 | ||
受理条件 |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变更所使用的高毒物品品种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报。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
提交材料 | 1.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材料;3.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基本流程 | 日常监管→受理→调查取证→审核、申辩听证、复核→存档办结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00 日喀则市科技路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日喀则市卫健委监督科 0892-8833193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