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审核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19SWSJKWQT-6

其他类

职权类型

□备案  □认定  □考核  □评定  □资质核验  □组织评审

□验收  □行政服务      ■其他

职权名称

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审核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日喀则市卫健委

承办机构及电话

医政科,市便民服务局 

0892-8836261

设定依据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受理范围

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

受理条件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审核。发现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不具备开展某医疗美容项目的条件和能力,应及时通知该机构停止开展该医疗美容项目。

提交材料

受理条件的相关材料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基本流程

日常监管→受理→调查取证→审核、申辩听证、复核→存档办结

工作时间

和地址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00

日喀则市科技路5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日喀则市卫健委医政科

0892-8836261

注意事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