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X射线机房的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19SWSJKWQT-5

其他类

职权类型

□备案  □认定  □考核  □评定  □资质核验  □组织评审

□验收  □行政服务      ■其他

职权名称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X射线机房的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日喀则市卫健委

承办机构及电话

监督科,市监评中心,市便民服务局   

0892-8833193

0892-8833138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放射诊疗规定》第十二条

受理范围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X射线机房

受理条件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X射线机房,在场址选择、建筑设计、防护设施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接受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性审查和竣工验收。

提交材料

受理条件的相关材料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基本流程

日常监管→受理→调查取证→审核、申辩听证、复核→存档办结

工作时间

和地址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00

日喀则市科技路5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日喀则市卫健委监督科

0892-8833193

注意事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