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南木林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前置要求有关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南木林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日喀则市卫生健康委近期拟对南木林县人民医院开展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

为确保评审过程科学严谨、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现向社会公开征询南木林县人民医院是否存在违反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前置要求的相关情况。本次征询主要围绕床位规模和科室设置、依法执业和规范服务、公益性责任和行风诚信、安全管理与重大事件、综合管理5方面开展(详见附件)。

征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2月8日。如您对南木林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前置要求相关情况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8日前以实名方式(需注明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以下途径反馈,以便核查核实:

1.电子邮件。发送邮件至rkzswjwyz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南木林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评审前置要求意见反馈”。

2.邮寄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市卫生健康委(桑珠孜区科技北路5号),收件人:张启军,联系方式:18189013655,邮寄材料请注明“评审前置要求意见反馈”。

您的意见对规范评审工作、促进南木林县人民医院提质增效至关重要,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梳理研究所有反馈意见,切实将社会监督意见作为完善评审工作、推动医院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前置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