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要求,我委涉及5项,其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3个事项已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事项已下放至县区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及我委其他依申请类事项形成了《市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