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监测与评价中心机构职能

1.规格为正科级。

2.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及涉水产品卫生监测工作; 依法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工作,负责对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的检测与数据统计和分析;协助市卫健委对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分析、 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市卫健委对各级各类放射诊疗机构 《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监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及职业健康防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市卫健委委托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假医 、游医和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检查辖区内采供血机构是否依法从业,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采供血工作; 受市卫健委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 贮存、处置的管理和消毒与灭菌情况、医疗废物管理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受市卫健委委托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