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答复列表
信件内容
标题 日喀则市旅游及防疫政策咨询
流水号 ZX2021121221017 姓名 谭**
手机号 1*********1 身份证号 ******************
发件IP 2*********** 写信时间 2021-12-12 11:09
信件内容 您好,经查询了解得知,“根据2021年11月8日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下列事项想进一步咨询: 1)已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从贡嘎国际机场进入拉萨的游客,在进入拉萨后停留超过72小时后,乘坐铁路交通去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乘坐铁路交通工具从拉萨前往日喀则市是否还需要再次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谢谢解答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7号)》要求,您属于区外进藏后经其他地市来(返)日喀则人员,已在第一入藏地进行查验并实施管控,且期间为出藏(不包括发生本土病例和风险等级提升需进行追溯的人员)在提供第一入藏地出具的相关证明后,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处理对象 日喀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理时间 2021-12-13 18:36